近期,北京的张启律师收到了这样的咨询,咨询者是一个影楼的摄像师,说是在中关村E世界订购的一台万元摄像机,到货后发现是“二手翻新货”。和商家协商换货,可是让人搞不明白的是摄像机退回后,新的摄像机迟迟未到。
摄影师张某,向律师提供了与对方的
电话录音。可以从电话录音显示,尽管对方未提供发票,但是保留下了汇款记录和收货退货单,上面清晰的记录了对方单位地址和业务员的姓名。对于这样的事件,她不确实是否胜诉,所以咨询律师。
张启律师说,像这种事情,电话录音是最好的证据。如果录音清晰,内容完整的话,完全可以胜诉,选择质量好录音清晰的
录音电话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