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房屋买卖市场也越发的火爆,但是有交易就伴随着不可避免的各种纠纷,那么如何妥善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大问题。
在买卖房屋中交了定金后,导致买卖房屋不成的一方可能要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到底哪一方导致交易失败就成了法院认定定金责任的关键。下面案例中,法院妙利用电话录音证据,判决了一起房屋买卖的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8月初,王先生委托中介公司出售自己的一套房屋。9月22日,于先生有意购买该房,就与王先生的妻子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同时付了定金1万元。双方还约定,10天内与于先生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果未能履行,须双倍返还定金。此后,房屋交易告吹,于先生将王先生夫妇告上法院。
法庭上,于先生认为,是王先生夫妇表示不愿出售房屋,导致房屋买卖不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而王先生夫妇却认为,是于先生付不出房屋首付款,1万元定金也是中介公司向他们支付的,所以他们没理由向于先生支付赔偿金。
为了证明买卖房屋不成是王先生夫妇的责任,于先生向法院提供了电话录音证据:2004年10月7日,王先生表示因价格变化不愿出售房屋;2004年10月8日,王先生承认违约是其本人不对,愿意赔偿定金,但认为中介公司也有过错。
法院认为,于先生提供了电话录音资料,王先生夫妇对录音的真实性未表异议,也不申请鉴定,所以法院采信该电话录音证据,判决王先生夫妇双倍返还于先生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