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包工头张先生经朋友介绍接到了一个装修饭店的生意,经协商,饭店老板只交给了张先生一半的装修费用,另外一半要等装修结束后付清。然而饭店装修结束后张先生像饭店老板索要尾款是,饭店老板一拖再拖,半年过去了饭店老板以生意不好为借口半年了都不给钱。
张先生一气之下将饭店老板告上了法庭,由于是朋友介绍,装修时并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庭上饭店老板矢口否认,声称根本没这回事。张先生在律师的建议下购买了录音电话设备,在每次与饭店老板交涉欠款时张先生都进行了电话录音,在电话里饭店老板并没有否认欠款之事,只是一拖再拖不愿尾款。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与饭店老板的
电话录音,并且找到了当时介绍装修生意的朋友出庭作证。在证据面前饭店老板没有办法正能承认了欠款事实,并答应会还款,在法庭的协调下张先生同意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