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李先生在工作期间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事后李先生向公司申请工伤,不想该公司竟不承认李先生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张先生无奈只好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由于李先生之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其主张的事实,案件对李先生十分不利。这时李先生突然想到事故当天,是公司的人拨打120电话将他送到医院。
随后李先生将此情况反映给仲裁庭,仲裁庭到120急救中心调取了
通话录音。
经调查,李先生是被公司领导刘某送到医院的,根据这些证据,仲裁委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仲裁委要求其公司支付李先生受伤期间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