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刘佳(化名) 告诉法官丈夫刘伟(化名)34岁,在商场上班,接触女性的机会很多。先后与其他几个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这是对婚姻,家庭的不忠。他不但要求离婚,还要求多分财产。
在法庭上妻子说丈夫不忠,刘佳向法庭提交了几个关键证据,其中有一份保证书。该保证书是李伟在2004年写的:“本人曾背着妻子与其他异性联系,其行为视为对家庭的不忠。对此,本人也反省行为不对……”刘伟当庭反驳称,保证书的内容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能说他与异性接触就是不忠。他称当时他是为了迁就妻子,不得已才写的保证书。然而丈夫也不是空手而来,他拿出几张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中一个男子用右手抱住刘佳的颈部。刘伟称,一般异性之间是不可能有如此亲密动作的,这说明妻子也对他不忠。
刘佳告诉法官:照片中男子是她的同学,他们之间是清白的,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她还申请同学出庭作证。
刘佳同时又举证了一段
通话录音。法庭当庭播放了这段录音,录音中有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发生过不正当关系等说辞。听完这段录音,刘伟承认他就是录音中的男子。
法庭上,刘佳和刘伟都表示同意离婚。据了解,两人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两套面积相差40余平方米的房产,他们之所以举示一个又一个的证据,目的就是想让对方少分财产,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许两人离婚。法庭认为,刘伟举示的刘佳与其他男性的亲密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关系,但并不能证明李玉有本质上的过错。刘佳举示的录音能够证明刘伟与其他女人的不正当关系,该不正当关系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而且刘伟私自变卖家庭财产,依法应当适当少分,遂判决由刘佳分得面积大的房子,由刘伟分得面积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