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中国经营报,作者晏耀斌。原文标题《福建宁德反贪局“录音风波”》
投诉4个月后,林小华等来了福建省宁德市检察院干部督导处处长杨丽。2017年11月28日,杨丽当面向林小华通报了对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等四人的处理决定,“因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接受请吃、车辆服务”,陆宁福和检察人员吴成钿被责令辞职,而检察人员吴旭玲和刘经斌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被处理的四人,曾同属一个专案组成员——负责调查林小华的哥哥林小楠受贿案,林小华则是“配合调查人员”。今年42岁的林小华,是外企高管。兄长林小楠,曾担任宁德市下辖的福安市市长。2016年9月5日,林小楠因涉嫌受贿764万元“接受组织审查”。此后,林小华被要求配合调查。
林小华告诉《等深线》记者,在配合调查期间,他曾被陆宁福等专案组人员要求交代764万元“贿款”中670万元的去向,并被要求“退赃”。按照专案组人员的说法,林小楠曾交代,其将670万元交由林小华保管,94万元交给了妻子周东胜。
林小华否认这一情况。但陆宁福等专案组人员向其“施压”,并细致“指导”林小华按照专案组定好的内容,录制证言和固定证据,其间包括具体的钱款去向、用途等。但林小华告诉《等深线》记者,由于他多年来保持刷卡消费和保留票据的习惯,因此最终贿款去向、用途等,未能如专案组人员要求“坐实”。
不过,“压力”之下,林小华还是在双规点临时筹集资金,以“退赃”的方式,将指控林小楠的764万元贿金,通过网银汇入宁德市纪委设立在中国银行的账户。
这一切,均被林小华录音取证。最终,这份长达2321分钟的录音,在林小楠一审庭前会议上,被提交给宁德市检察院和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宁福等四人由此受到处罚,“灯下黑”由此被揭开。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拳惩贪反腐,严明纪律管党治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其中党内制度建设“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旨在“防灯下黑,确保自身硬”。十八大以来,到2017年初,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这显示了中央纪委不回避问题、清理门户的坚定决心。
2018年2月1日,林小楠受贿案在宁德中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因为录音曝光而搁置。时隔9个月后,11月14日林小楠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林小华的“转账”则以“扣押的赃款”予以追缴。
协助调查
“对于整个事情,你的身份,可以上升一格,还可以再上升一格,从一个公民‘上升’到犯罪嫌疑人,再从一个犯罪嫌疑人,定性为罪犯。”
2016年9月5日,宁德福安市原市长林小楠被带走审查,以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专案组负责查办林小楠案件。
2016年11月15日,专案组成员之一赵男通知林小华协助调查。林小华随即从北京赶至对方指定地点。林小华告诉《等深线》记者,自己于2016年11月21日11点55分,付费住进了福州鼓楼区梅峰路龙峰宾馆6210房间。
就在这个房间,林小华开始了“协助调查”,参加对林小华询问的人员,以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等组成的专案组成员,分成不同批次出现在6210房间,以及后来更换的其他地点。
赵男告诉林小华,林小楠被查受贿764万元,并已经交代其中670万元寄存于林小华处。对此,林小华感到相当震惊,他坚决否认帮林小楠保存赃款一事。自2016年11月21日12点33分始至25日下午4点,双方进行了调查对话,其间多次更换地点。
心思细密的林小华在进入房间后,即偷偷打开了一台备用手机的录音功能。事后,林小华告诉《等深线》记者,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并没有对这场对话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事后赵男在接受《等深线》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不知道,你不需要问我。”
林小华保留的录音中,一位专案组领导向林小华表示:“你哥既然已经认了,说有这么多钱,收了这么多钱,那这个钱的去向肯定要讲清楚啊。”林小华在接受询问时反复表示:“有做过的事情一定是有,没有的事情就是没有。我从来没和林小楠做过一笔生意,也没有通过他赚过一分钱,更没有拿到林小楠给的一分钱。”
专案组成员继续“劝导”林小华:“作为兄弟,你帮他把这事情扛下来,我们不会追究你。退一万步讲,你哥比如说都花掉了,那现在要你退,也只有你有实力,那你作为兄弟,那你是不是应该帮他退下啊。”否则,“你也要陷进去,我们又要上去整死你哥,准备判他十七、十八年”。
在这一劝说无效后,另一位专案组领导向其做工作。他明确告诉林小华:“不管你企业做得多大,你个人能力有多强,假如你不配合清楚,你哥哥得不了好,你也得不了好。我希望你以你哥哥的角度出发,从你自身的角度出发,认认真真地把这件事情搞清楚。”
有专案组成员在旁边则讲道:“他(指林小楠)说钱在你这儿,责任就在你这边,对于整个事情,你的身份,可以上升一格,还可以再上升一格,从一个公民‘上升’到犯罪嫌疑人,再从一个犯罪嫌疑人,定性为罪犯。”
自当天12点33分到夜里20点26分,在龙峰宾馆6210房间,整个7小时53分钟的录音中,双方就670万元展开了“车轱辘”式对话,专案组要林小华承认,林小华坚决否认并请求调查:“不是这个事实,我怎么去认这个东西。如果林小楠贪污受贿是事实,弄一个窟窿,然后我们兄弟姐妹要给他退赃,我砸锅卖铁都会给他退。”
当日20点26分,专案组发现林小华身上另外一部手机后,收走并关机,林小华保存的2321分钟录音中,出现唯一一次中断。林小华向《等深线》记者回忆称,当天夜里,他曾被“特别对待”,并称愿用生命来担保陈述的“真实性”。
原专案组成员之一、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在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组织已经做出处理,我不想再多说。”
11月23日,一封林小楠亲笔信由专案组转交至林小华手中:“弟,让你受委屈了,这是我向组织争取到的唯一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你一定要积极配合组织的调查工作……一切困难都会过去的,多保重。”
11月24日下午,林小华被带到宁德市霞浦市检察院办公室录口供,承认在其哥哥林小楠的福安市委住处,分五次通过五个水果箱将现金670万元带回厦门由自己保管。11月25日9点26分,林小华在宁德霞浦市党校一办案点通过网银分两次向办案机关的中国银行账户转账764万元,这其中包括专案组所说林小楠交给其妻子周东胜的94万元。
当天下午4点,林小华在“编造”完670万元赃款去向后,走出了专案组。“如果两天之后你还不开口配合,宁德市公安局马上对你进行立案,指定地点居住,继续把你关在霞浦!”林小华后来在配合取证中,陆宁福这样告诉他。
赃款去向
“法律都是书面上的东西,受贿两三千万元也不立案的都有!什么叫公正!很多东西都是相对的。很多东西不是我们这些走程序的人能左右的,而且还要尽量地顺着领导的意思来做!”
在林小华“退赃”之后,对于其中670万元“贿款”去向证据的固定工作,仍然由专案组成员、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等人承担。
录音显示,林小华在协助调查时,交代760万元被用于如下方面:200万元中的150万元借给了朋友包某,其余50万元用于北京房子装修和家具购买;120万元中的90万元用于厦门房子装修和家具购买,30万元用于家庭开支;100万元用于购买上世纪80年代铁盖茅台36瓶和相关茅台酒;100万元用于购买茅台年份酒50瓶;150万元中的50万元用于购买建行黄金,100万元用于生活开支。
陆宁福等人则需要依据这个口供来完善资金去向证据。林小华告诉《等深线》记者,自2016年12月1日到2017年3月1日期间,基于退赃可以减刑的共识,他“配合”了陆宁福等人在福州、宁德等地“落实”贿款去向的“证据”。
录音显示,陆宁福曾称:“林小楠为什么不讲钱在你大哥那儿,因为你大哥没有钱。你有这个经济基础,他知道你有这个条件,叫你认掉。如果要减刑,你一定要退赃。”
据林小华介绍,大哥是农民,大姐在老家屏南(记者注:宁德下辖县,林小楠老家)当裁缝,二姐在天津从事化工贸易,三姐在老家屏南从事保险,林小楠排行第四,林小华排行第六。相比之下,林小楠和林小华二人一官一商,是林家的骄傲。
林小华告诉记者,自己长期有刷卡消费和保存消费票据的习惯,要完善670万元去向的证据,变得异常困难。“这个习惯救了我的命。”林小华表示,为了走出配合调查的地点,我不得不编造了670万元去向。“可是他们根本没有认真调查这些去向的真假。”
由于建行金块都有编号和购买记录,陆宁福提出了很多办法来弥补双规点的漏洞。“黄金有没有办法弄些小金店,没有标记的?可以去黑市买吗?你回屏南借黄金的话,我看是不是照片就在屏南拍,笔录在厦门拍就可以了。地点不要写屏南就可以了,到时放在你家,保险柜门打开拍一张,取出来再拍一张就可以了。”
录音之中,在提到林小华的朋友包某不愿意作证曾向林小华借款150万元之时,陆宁福这样建议:“如果有顾虑,你可以事先写个收条给他,‘今天向包某收回150万元借款’,他就没有顾虑了。” 不过,最终林小华的这位朋友仍不愿意出面作伪证,陆宁福在录音中说:“王八蛋,之前说好帮忙,现在又反悔,不想帮忙就早说,明天上午10点没来找我,我就网上通缉他。”
愤怒之下,陆宁福安排吴成钿对包某手机进行定位,在其手下扑空后,陆宁福于深夜冲进包某家里对包某的妻儿进行威胁,要求包某出来配合。“这事很简单,让他出来配合一下就可以了……不联系我,我会抓他!”
录音中,林小华表示:“因为不是亲人,叫人家作伪证,对方很顾虑!”专案组成员之一、宁德市检察院干部吴成钿表示:“换成我也是一样,不是过命的交情谁会帮你做这事!”
包某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林小华说配合专案组作伪证时,由于他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我表示考虑考虑。“最后我担心承担法律责任,还是拒绝了他们,陆宁福就闯进我家来。”
考虑到将来要面对公诉人员的提问,“证据打磨”成了重点,但却反复出现问题。由于拼凑670万元的细节落实与原计划并不一致,相关证据要反复录制修改,这令陆宁福也感到恼火:“所以每次调整我都要录一次!这不搞死我了,好麻烦!就比如说今天这样子,按这样子做了笔录,到时候你黄金准备不来,那我就麻烦了。”
陆宁福边做边埋怨:“赵男很傻!如果是我,我会让你说,你生意做这么大,在家放二三百万元现金很正常,这样我们做起来不就省事了嘛!”
赵男,专案组成员之一。按照林小华的陈述,在离开办案点之前,赵男要求他,替林小楠保管的所有钱,都必须说是用现金花出去了,不得说用于买房、买股票、投资公司。“所以,我就编造了670万元资金使用去向。”林小华说。
陆宁福认为赵男的工作让他们伤透了脑筋。在录音中,陆宁福曾问林小华:“你都没有养个情妇包个二奶之类?这个开支大,钱的去向就好说了。”林小华则回答:“我和我哥一样,都没有这些东西。”随后,陆宁福也承认,林小楠的确不是那样的人。
考虑到案卷存档需要,录音中多次明确显示,陆宁福等人每次做完笔录,都要求林小华把签字时间前移至他在办案点的时间,即2016年11月24日。
不过,林小楠妻子周东胜对专案组的工作表示不解。她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直到林小楠案进入诉讼期,也没有任何人来了解林小楠交给我94万元受贿款一事。”身患癌症的她,曾向法院等有关部门申报了家庭所有财产和收入情况,以证清白。
遭受调查的压力和家人的责难,让林小华一度精神崩溃。记者了解到,陆宁福曾多次在看守所,让林小楠与林小华通电话,以稳定后者的情绪。
陆宁福也劝说林小华:“法律都是书面上的东西。在我手上办过无数的案件,受贿两三千万元也不立案的都有!什么叫公正!很多东西都是相对的。很多东西不是我们这些走程序的人能左右的,而且还要尽量地顺着领导的意思来做!林小楠的案件最终结果是可以预见的,是不可改变的。”
在录音当中,专案组成员吴成钿表示同情:“陆老师(指陆宁福)为了你这份笔录也是穷尽一切办法了!其实我早知道今天是这种结果,换了是我,你叫我来配合作伪证,我也不会干的。如果事是真实的话,人家做得到的肯定会做到。如果是真实的情况,人家会配合的!”
“说难听一点,这个叫伪证啊,这在浪费国家正常资源。”陆宁福在办案中发出如此感慨。
录音曝光
“先把几个老板的行贿口供做好,叫你哥认。你哥没办法就认了。后来你哥心里过不去,心里很难受,就又不认。后来手段比较猛吧,你哥就没办法又认了。”
2016年12月5日,林小楠案移交给宁德市检察院,林小华感觉自己就是一个“提线木偶”。
录音显示,陆宁福曾向林小华极力推荐本地一位毛姓律师,费用50万元,理由是毛律师在当地司法系统有一定人脉,如果林小楠的案子有立功减刑的证据,那么毛律师可以将这个立功信息带给庭审,法院有可能采信。
记者了解到,这位毛律师的确曾长期在宁德公安系统任职,2012年1月转行从事律师职业。根据规定,林小楠方可以聘请不超过两位律师为自己辩护。彼时,林小楠的妻子周东胜准备请两位北京的律师,其中一位则是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谢望原。
陆宁福极力反对。他判断北京的律师如果提供有关立功信息,这些信息被当地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极小。“你叫你家人做你嫂子的工作,要不然到时候把你哥搞死!”陆宁福说。
最终林小华尊重了周东胜的决定。2017年6月2日,宁德市检察院向宁德市中院对林小楠提起公诉。指控林小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3家企业或个人贿赂733万元,这个金额相比之前查处的764万元,少了31万元。
7月25日第一次庭前会议,谢望原律师作为林小楠辩护人,将林小华的录音,连同陆宁福等人在办案期间共计花销林小华8万余元证据,一起提交给检察院和法院。
2017年11月28日,宁德市检察院干部督导处处长杨丽向林小华等人宣布对陆宁福等人的处理决定,并将这一事件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当言论,并违规接受请吃、车辆服务”,但没有提及“伪证”。为此,陆宁福等人或被责令辞职或被党内警告。
在第二次庭前会时,宁德市检察院公诉人员主动撤回了林小华的相关证言,并要求退回补充侦查,一审因此两次延期。
2018年2月1日,林小楠受贿案在宁德中院第一次公开开庭,林小楠在法庭上则全盘否认了受贿事实,案件延期审理。
这让专案组措手不及。开庭前,又有三个证人向宁德市检察院出具证明指控“被逼承认行贿”。在办案中,陆宁福曾表示,那些行贿人都是有身家资产的人,哪个敢翻供!
曾全程参与林小楠案件的陆宁福,在向林小华落实受贿款去向证据中有过这样的表示:“(办案人员)先把几个老板的行贿口供做好,叫你哥认。你哥没办法就认了。后来你哥心里过不去,心里很难受,就又不认。后来(办案人员)手段比较猛吧,你哥就没办法又认了。包括我们检察院接手,他还是有想法说实话,但是和我们讲到一半的时候,(办案人员)又下来‘干’他。”
不得已,案件审理一再延期,林小楠被采取措施两年后的2018年11月8日,宁德中院再次开庭。
陆宁福曾在“审讯”中表示:“如果十几年前,知道现在要办小楠这个案件,我宁可不学法律!因为这触及到我心里的底线。”而对陆宁福等人宣布处理决定的宁德市检察院干部督导处处长杨丽,在听完《等深线》记者采访意图后则直接表示“拒绝”并挂断了电话。
林小楠案件录音的曝光,给福建官场带来极大震动。这起“灯下黑”事件,目前以陆宁福等人被查告一段落,而林小楠案件的审理却是一波三折,一审判决后林小楠提出了上诉。
责任编辑:吕方锐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