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真是太乱了,不法商贩处处钻着空子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尤其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生活中通常能不出门的就一定不出门,但是网购带来方便快捷利益的同时,是否会侵害公民权力义务?
前段时间,法院处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家住天津红桥区的高女士网购了一张特价机票,比其他网站上要便宜很多。付款时候,直接汇入一个个人银行卡帐号。之后,高女士把钱汇入了银行卡,随后输入验证码激活电子机票。可验证码输入之后,发现银行卡余额不足。之后,客服电话不接,也没有退款,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处理。
高女士提供了汇款记录和
电话录音等一系列证据。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贪图小便宜、耽误了时间不说,还延误了商机,于情于理都不合算。必要时保留电话录音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