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青岛某超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李某在超市购买一包速冻饺子,回家后发现饺子已经过期了,拿回超市要求超市退还并赔偿,可是超市主管却说购物小票不能作为证据,不给于赔偿。
这可惹恼了李先生,明明自己购买了过期产品,居然超市工作人员还如此对待自己,李先生随后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超市,12315是录音电话,李先生通过电话留言将事情反映给了315部门,次日,315通过录音电话的内容给李先生回复,并告知,购物小票是消费者唯一的购物凭证,超市没有办法否认,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能够提供购物凭证,且能提供损害事实的证据,就能够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阀》李先生可以要求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