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网购”已成为我们热聊话题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随着这个行业的日渐成熟,各种规范也相继出现,不过,据中消协今天通报,消协组织发现在新消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比如一些经营者拿“七日退货”做挡箭牌,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消费者一概以“已过七日退货期,不予退货”予以拒绝,逃避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对此,中消协通过
录音电话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是网购企业应当履行的最低法定义务,鼓励有关企业积极采取更高的服务标准,争取做到“十日”、“十五日”无理由退货。

希望不久的将来,这个服务标准能够真正得到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