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用户在网上所购买的东西得到保障,近日相关部门拟定了一份快递送货上门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应对业务高峰期,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记者通过新旧两份制度的对比发现,在新拟定方案中多出了“经营主体”这以章节,规定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向邮政部门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的霸王条款一直饱受诟病。昨日公布的意见稿规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每逢节日商家就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但是节日活动过后,投诉电话就蜂拥而来。其中快递速度慢是最大弊端。意见稿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及时发布服务提示,保存通知用户时的
电话录音,认真处理用户投诉。意见稿明确规定,快递公司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快递公司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经营活动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4小时内向邮政等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部门报告。邮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