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姓李的女士被朋友石某骗取钱财15万余元,石某谎称可以为朋友李女士买到经济适用房,而收取了李女士巨额的费用,李女士察觉到自己被骗时,给石某的一部分费用没有留取证据,这时李女士想到了
录音电话,于是李女士变把和石某通话的内容进行了录音,并用电话录音当做证据为自己追回了钱财。
李女士和石某是多年的朋友,在一次聊天中李女士向石某透漏了自己想要买经适房的愿望,石某当即便表示自己认识人,可以帮助李女士买到经适房,此后,石某便以要给办事的人打点人情费等借口每隔一段时间便向李女士收取费用,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事情一直没有结果。
李女士终于发现自己上当了,但是这些钱部分是通过银行汇款到石某的账户里,还有部分是当面给石某的,并没有收条,李女士怕石某不认账,便在一次通话中,把通话内容录了下来,通话内容里石某承认自己拿了李女士的钱,于是李女士便拿着电话录音证据报了案。
在法庭上,石某还是狡辩自己没有诈骗行为,但是根据李女士的陈述,证人证词,还有
电话录音等资料足以证明石某诈骗的事实,证据充足,最后石某也无话可说。
此案给市民以警示:朋友和亲戚熟人之间,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有金钱上的往来,都要索要收据,或进行录音,不然可能要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