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市力社保局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市内转移接续,并可转到外地。养老金每月15日划至参保人开立的北京银行或北京农商银行的专用存折中。该规程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昨天记者通过
录音电话采访相关人士了解到,参保人员户籍在本区(县)内转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参保人员迁居外埠,外埠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外埠经办机构接收函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经办机构,将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经办机构基金账户并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