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作为法院的一项根本诉讼活动,也是民事诉讼的基础性诉讼制度,贯穿民事诉讼的开始和结束,影响着整个民事诉讼结果。在法律意义上来讲,确立科学的送达机制,可保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但是长期以来,民事送达程序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其不够详细实用,司法程序为保证公平公正,送达改革就显得尤为必要。
由此可见,我国的民事送达制度并不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院审判的顺利进行,送达制度的完善亟待解决。受现代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像发展电话、传真和网络等现代化送达方式已具备一定的条件。相关部门可置备
电话录音设备,可通过电话录音或者通话记录作为送达证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