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中央新闻》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按照规定,即日起国家发改委将对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展开出厂价格调查,此举也被业界视为中国对前期药价存在虚高现象做出的进一步整治。
这次调查要求受调查企业提供财务报告、销售明细帐以及销售发票等财务核算资料,并且根据自主销售、代理销售和委托加工这些具体销售方式,要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受调查企业采取拒报、虚报、瞒报等方式将会受到依法处理。调查人员也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的最高和最低的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最后是核算出平均的出厂价格。此前发改委也采取过相应的措施,但是主要是对医药企业垄断进行巨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也根据
录音电话价格衡量质量,采购了一批先锋音讯录音电话,将24小时监督调查全过程,将最真是的结果呈现给广大人民群众。